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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苗栗縣泰安溫泉風景區苗62線,14日下午5點36分發生落石坍方,一名41歲的張姓女駕駛剛好經過此處,轎車遭落石砸中,超值推薦張女轎車前半部全毀,她的左前臂也骨折,額頭和右腳也有撕裂傷,所幸沒有生命危險,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。

警方表示,這起事件發生於14日下午5點36分,張女從清安村部落開車準備到苗栗市接小孩放學,沒想到行經苗62線6.5公里處時,左側峭壁突然發生落石坍方,其中一顆掉落在車道,另外兩顆砸中張女的引擎蓋與駕駛座。

張女的轎車前半部幾乎被落石砸毀,張女的左前臂也骨折,額頭和右腳有撕裂傷,救護車趕到後將她送往苗栗市大千醫院治療,所幸沒有生命危險,而落石目前已經被清除,恢復交通。

警方提醒用路人,近來因常常下雨,行經苗62線要特別注意,應拉長跟前車的安全車距並隨時留意車況。

 

 

 

 

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)高雄市楊姓慣竊潛入莊姓男子家中行竊遭發現,打鬥過程中,楊姓男子持刀刺死莊姓男子。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依殺人罪、2個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、褫奪公權6年定讞。

楊姓男子另犯下5起竊折扣盜案件,法官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10月、得易科罰金。

判決書指出,楊姓男子民國104年4月某日,試圖用折疊刀打開莊姓男子住處大門,入屋行竊;莊姓男子聽到異聲出外查看,與楊姓男子拉扯。

打鬥過程中,楊姓男子拿出預藏的黑色摺疊刀,刺向莊姓男子左、右乳房部位,楊姓男子見莊姓男子倒下後旋即離開現場;莊姓男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。警方後來循線逮捕楊姓男子歸案。

楊姓男子向法官供稱,還沒進屋就被莊姓男子發現,莊姓男子還拿椅子要打他,他手上有拿折疊刀,「我感覺我的刀子有刺到他的身體」,真的沒殺人故意等。

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為,楊姓男子折疊刀刃部位為10.5公分,但莊姓男子一處胸部傷口深度12公分,另一處更有17公分到19公分,顯見楊姓男子持刀刺入莊姓男子胸口力道猛烈程度;如果如楊姓男子辯稱是不小心,為何會2度用力刺莊姓男子?

一審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14年,檢察官不服提上訴。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楊姓男子犯罪手段兇殘,犯後也未與莊姓男子家屬達成和解,原審僅判14年徒刑顯屬過輕,改判為17年6月徒刑、褫奪公權6年。

此外,楊姓男子還在103年12月、104年1月偷竊機車及闖入早餐店竊取財務,這兩起犯行與殺人罪部分,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、褫奪公權6年。1060人氣1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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